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7年選拔高職高專畢業生進入本科學習工作的通知》(浙教試院〔2016〕96號)規定,擬錄取考生所在的高職高專院校與省教育廳學生處共同于2017年7月5日前審核確認擬錄取考生高職高專畢業資格,不能如期畢業者取消錄取資格,我校按審核通過的名單辦理錄取手續,并寄發錄取通知書,預計錄取通知書將于7月中旬寄送。
被我校專升本錄取的學生,如果是學生黨員,按照黨員管理的規定,辦理組織關系接轉手續,接收單位為我校黨委組織部(介紹信抬頭為:紹興文理學院黨委組織部,所去黨支部可寫“×××學院學生黨支部”)。學生個人檔案可由生源所在學校通過機要形式直接寄送我校招生辦公室,也可由生源所在學校密封并加蓋公章后由學生于報到入學時交相關學院。
由于寄送錄取通知書時,學生均已畢業離校,因此我校專升本錄取通知書將寄送到專升本報名系統中學生所留的聯系地址。根據往年情況,許多專升本錄取學生在畢業離校后通常會更換聯系電話,導致無法聯絡,影響錄取通知書正常寄送,在此提醒考生,如需更改錄取通知書郵寄地址與聯系電話,請于6月底之前發申請到:sxwlxyzsbgs@163.com,注明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通知書郵寄地址、郵政編碼、手機號碼等信息,并附上身份證復印件。

浙江專升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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