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工作實施辦法》文件要求和精神,2022年我院將開展選拔優秀退役高職高專畢業生士兵免試進入本科學習的工作。
一、學院概況
高校全稱: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辦學層次和類型:全日制本科,獨立學院。辦學地點:浙江省金華市環城南路99號。學院國家代碼:14207;浙江省代碼:0186。
學院成立于2008年5月,經教育部批準成立,由上海財經大學和浙中教育集團合作舉辦,是一所按新機制和新模式運作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舉辦全日制本科學歷教育的獨立學院。學院位于浙江省金華市,規劃占地面積1005畝,建筑面積近21萬平方米,建有20個專業實驗室、42個實踐教學基地,現有全日制本科生7400余名,高級職稱教師140余名。學院交通便利,教學設施先進,生活設施齊全,校園環境幽靜,是理想的求學之地。
二、組織機構
學院在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成立大學生退役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工作專班,成員由招生就業處、教務處、人民武裝部、相關系(部)組成,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確保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三、招生計劃
2022年退役大學生專升本免試計劃表
專業名稱 | 專業代碼 | 學制 | 錄取類別 | 參考學費(元/年) |
工商管理 | 003 | 兩年 | 經管類 | 22000 |
注:具體招生計劃數及對應的招生專業范圍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四、招生對象
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提出申請:
?。ㄒ唬┢胀ǜ咝8呗殻▽?疲┊厴I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浙江省應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職(專科)學業。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身體健康。
五、報名辦法
退役大學生申請免試專升本招生的根據《浙江省2022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執行。
六、錄取辦法
?。ㄒ唬╀浫」ぷ髫瀼毓_、公平、公正原則,實行“招生高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體制。
?。ǘ┮栽盒閱挝惶顖螅瑢嵭兄驹竷炏?。考生最多可填報3個院校志愿,每個院??商顖蟛怀^3個專業志愿。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根據考生第一志愿向高校提供全部名單。第一志愿未錄取的考生,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其第二志愿和高校缺額計劃情況提供名單給第二志愿高校,按第一志愿錄取的工作流程進行。以此類推,直至第三志愿結束。
學院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學生,如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相應專業的考生少于或等于免試招生計劃數,我院不組織測試,符合條件的全部予以錄取。多于招生計劃數的,由我院根據專業人才培養要求,組織相關專業的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綜合測試,測試形式為筆試,具體測試時間安排以學院招生網通知為準。以綜合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招生計劃數的最后一名同分者一并錄取。其中榮立三等功以上的考生可免于參加相關的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綜合測試并優先錄?。s立三等功以上的考生以浙江省退役軍人事務管理部門認定為準)。
若第一志愿未滿,學院接收第二志愿考生,如第二志愿考生數少于或等于免試招生剩余計劃數,不組織測試,符合條件的全部予以錄取。多于剩余招生計劃數的,以綜合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招生計劃數的最后一名同分者一并錄取。第三志愿考生規則同上。
?。ㄈΨ菓獙每忌以河?月中旬前公布正式錄取結果,并寄發錄取通知書。對預錄取的應屆畢業生,由就讀高校于當年7月5日前完成高職(專科)畢業資格審核確認,并報浙江省教育廳職成教處復核,我院按審核通過的名單辦理錄取手續,寄發錄取通知書;不能如期畢業的取消錄取資格。
(四)免試專升本已錄取的不再參加后續普通高校專升本選拔考試錄取。
(五)凡錄取后未報到、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的考生,此后不再享受免試政策。
七、學籍管理
(一)報到注冊
新生憑錄取通知書、退役證件和2022年7月5日前取得的普通高校高職(專科)畢業證書原件報到注冊,缺一不予報到。專升本學生為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學制兩年(注明三年制的除外)。學費按升入學校同屆學生收費標準執行。
?。ǘW籍管理
學生入學后不允許轉學、轉專業。畢業時發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證書,文憑表述為“在本校XX專業??破瘘c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的實際時間填寫,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
?。ㄈ┤雽W資格復查
新生入學后,學院進行全面復查,對不符合報考條件、報到條件、身體條件(各專業身體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和錄取標準以及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八、聯系方式
學院官網:http://www.shufe-zj.edu.cn
學院招生網:http://zs.shufe-zj.edu.cn
學院招生微信公眾號:shufe-zjzs
咨詢電話:0579-82166011;監督電話:0579-82166995
電子郵件:zsb_shczj 126.com;郵編:321015
通訊地址:浙江省金華市環城南路99號
本簡章由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浙江專升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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