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教育局、教育考試院(中心),有關高等學校:
現將《浙江省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做好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工作(以下簡稱免試專升本),事關退役大學生士兵切身利益,對助推經濟社會發展、服務國防和軍隊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各地、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成立學校免試專升本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分工,確保免試專升本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二、規范招生管理。招生高校要認真貫徹教育部工作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科學制定免試專升本實施辦法和招生簡章。要認真組織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綜合測試,切實規范工作流程,確保測試公平公正。要嚴格執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制度,及時發布招生簡章,公開報名、考試、錄取、咨詢投訴電話等工作事項,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三、優化招生服務。各地各高校要樹立以生為本的理念,優化服務舉措,提升服務水平。要加大免試專升本政策宣傳咨詢力度,確保考生知悉相關政策和考試招生工作安排。要全面準確解讀免試專升本實施辦法和政策內容,及時回應考生關切,做好解疑釋惑工作。要做好涉考防疫、測試場所秩序維護等綜合保障工作。
四、嚴肅考試招生紀律。各高校要嚴格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加強工作人員業務培訓和紀律教育,加強考生誠信考試教育。嚴肅考風考紀,及時查處考試招生工作中的違規違紀行為。對違反考試招生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等規定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對公職人員違規違紀的,依規依紀嚴肅處理。
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
2021年12月16日
附件:浙江省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工作實施辦法.doc

浙江專升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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